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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轉知】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103年12月31日前西藥製劑製造工廠應全面實施PIC/S GMP,屆時未符合者,不得從事西藥產品生產,後續衍生員工轉業與資遣等問題,請及早因應

2014 / 10 / 28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配合103年12月31日前西藥製劑製造工廠應全面完成實施國際GMP標準(PIC/S GMP),屆時未符合者,將不得從事西藥藥品之生產,有關後續衍生的員工轉業與資遣等問題,請及早因應,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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