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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112.11.24 再生醫療製劑GMP訓練活動 (2) 問答集(上)

2023 / 12 / 11

112年11月24日再生醫療製劑GMP訓練活動 (2) Q&A
講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品質監督管理組
  • 周清邦 副研究員
  • 殷本惠 稽查員
  • 張家維 技士

周清邦講師

問題1:
同一間細胞操作室,可以申請不同的細胞治療項目嗎?(舉例:一間實驗室通過CIK後,是否可以再申請NK?) 謝謝。
答覆1:
GTP未有相關限制,惟共用細胞操作室須特別留意交叉污染之風險。

問題2:
1.關於微量分注器移入BSC的程序,目前我們是autoclaving之後在BSC內拆包,移出BSC之前用酒精清潔後放入無菌袋,隔天要操作同一個donor時,再以酒精擦拭無菌袋外包裝,再傳遞進入BSC,從無菌袋取出,使用前也再使用酒精擦拭,請問這個程序可以嗎?或是不需要包無菌袋,傳遞進入BSC時以酒精消毒即可? 或是可將分注器留在BSC內不拿出來呢?
2.紀錄保存10年的部分,有包含CCTV嗎?

答覆2:
1.上述的方法若經過清潔方法確效則為適當。器具是否可持續放置在BSC內,則須評估可能產生交叉污染之風險。
2.CCTV紀錄若為GTP所稱之執行重要步驟之同步紀錄資料,則須依規定保存10年。

問題3:
請問BSC的定期查核與維護標準適用於QC使用的BSC嗎?或是可以減少查核/監測項目(例如:不監測微粒)?謝謝。
答覆3:
因為法規對於相同級區的環境要求皆相同,所以生產使用及QC使用的BSC都需符合該區域的監測項目與要求

問題4:
請問使用於細胞培養箱之二氧化碳需要使用到哪種規格的等級?每批進貨之二氧化碳的鋼瓶在驗收時都需要檢具COA嗎?
答覆4:
1.細胞培養使用的二氧化碳等級可由各CPU視需求執行相關評估後確定。
2.因為培養細胞的CO2氣體會與細胞直接接觸,所以需有COA以確認其品質符合規格。

問題5:
請問細胞處理場所的物料倉庫由原廠址的甲處移動到乙處,是否需要向TFDA申請變更?是否會進行實地查核?是否需建立物料倉庫移動計畫書並據以進行驗證/確效?謝謝。
答覆5:
倉庫由原廠址的甲處移動到乙處,若該乙處先前業已通過本署查核,則依變更管制程序執行變更即可,惟須向本署報備。本署保留查核之權利。

問題6:
講課中提到培養細胞的CO2氣體需要有依照CPU之品質規格的COA。請問用於氣相凍存槽的液態氮也需要有依照CPU之品質規格的COA或其他要求嗎?
答覆6:
應依風險程度進行考量。氣相凍存槽的液態氮不會與產品直接接觸,風險較低,CPU得決定是否取得該COA,惟須確認該COA符合CPU所訂規格。

問題7:
1.教材ppt第34頁“紀錄的閱讀及複製”有提到軟體升級的部分,請問如果軟體升級是否需要進行變更管制,以及需要留下哪些紀錄  或資料?
2.教材ppt第23頁有提到變更申請書面審查的項目,請問若目前使用的其中一種清潔劑需要更換,但使用時機不變(用於批次轉換及特殊清潔),則是否仍需要將相關評估報告以書面進行變更申請?

答覆7:
1.需要留下變更管制及相關資料,包含風險評估及軟體確效,以確認該升級不會影響變更前後之數據。
2.清潔劑更換須經確效,相關紀錄留CPU備查。

問題8:
請問品質專責人員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或受訓證明?謝謝。
答覆8:
品質專責人員的資格規範於「細胞製備場所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認可申請注意事項」,申請CPU認可或變更時須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 生物相關系所之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 有關細胞治療相關之實務經驗 1 年以上之證明。
3. 有關細胞治療相關之教育訓練證明。

問題9:
細胞製備室設有2台BSC,是否可於同一時段同時執行細胞培養製程?若是可以,則應該如何訂定相關的防止交叉污染之確效及防止細胞產品混雜的規範作業?
答覆9:
於同一區域同時使用一台以上之生物安全櫃生產兩種或多種不同細胞製品/批次會帶來額外的風險,應予避免,僅於實施有效之技術與組織措施使作業得以分隔,方可被接受。

問題10:
1.對於藥品之檢驗的用水,中華藥典有規範相關標準,但對於GTP 細胞産品之檢驗的用水,是否有相關標準,或是比照藥典的規範,亦或是針對所檢驗項目訂定適合的水質標準? 
2.目前細胞産品無菌試驗主要是以血瓶機檢測,若有靈敏度與血瓶機相當且可快速檢測之別的檢測方法,則是否可以用該檢測方法取代血瓶機檢測?

答覆10:
1.檢驗用水之水質應視檢驗項目而決定,應與所檢送之該檢驗項目的分析方法確效所用之檢驗用水的水質一致。
2.檢驗方法應符合已核定之施行計畫細胞的製造管制資料,若欲變更檢驗方法,則應由施行機構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施行計畫變更申請。

問題11:
CPU試劑物料驗收時之驗收內容需要包含製造廠廠址確認或是僅確認製造商即可?
答覆11:
須確認製造廠名及廠址。

問題12:
請問倉庫設在A城市,廠區向倉庫領料後以小批量運送至B城市的廠區內再做一次物料的驗收,包括廠名廠址與COA的確認。這樣是可以的嗎?另外,查核範圍會涵蓋到A城市嗎?
答覆12:
CPU應確保原料與試劑之品質,查核作業主要係確認GTP之符合性,本署會依據送審資料個案確認。

問題13:
請問BSC內部是否可以放置無菌酒精以供製程操作人員在製程期間消毒手部、BSC內的物料以及操作檯面?
答覆13:
為執行製程期間之消毒,製程前得移入BSC內供使用,惟製程結束後須移出B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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